政策法規
江陰興澄升級改造項目擬進行審查的公示
2024年01月15日13:47 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2024年1月14日我廳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及傳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東北路176號,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郵編21003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建設項目概況:
改建項目擬退出現有一煉鋼車間1臺100噸電爐,利用原花山廠區已拆除的1臺40噸電爐和本次退出的100噸電爐產能進行置換,生產高標準軸承鋼、工模具鋼和特種合金鋼,合計退出產能125.58萬噸,建設產能122.5萬噸/年,改造完成后,興澄特鋼煉鋼產能不增加。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已于2023年7月對改建項目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告(蘇工信材料〔2023〕283號)。
項目主體工程包括新建精煉車間,新建2臺50噸真空合金熔融爐、2臺80噸AOD精煉爐、2臺80噸單工位LF鋼包精煉爐;對現有一煉鋼電爐車間進行改造,淘汰100噸電爐,置換為1臺80噸和1臺75噸電爐,新建2臺80噸單工位LF鋼包精煉爐、1座80噸雙真空罐式VOD精煉爐、1臺6流方坯連鑄機及2套鋼渣風淬處理裝置;保留現有一煉鋼2臺100噸LF爐、1臺100噸VD爐和1臺5流方坯連鑄機。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本項目實施后,全廠不新增煉鐵、煉鋼產能。
(二)全過程貫徹清潔生產原則和循環經濟理念,采用先進工藝和設備,加強生產和環境管理,落實“以新帶老”措施,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整體水平,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本項目單位產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應達清潔生產國際領先水平。
(三)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廢氣治理措施,確保各類廢氣的處理效率及排氣筒高度達到《報告書》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項目有組織廢氣中二噁英類、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執行《煉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4-2012)表3特別排放限值,同時需滿足《關于印發江蘇省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的函》(蘇大氣辦〔2018〕13號)中超低排放要求;鉻及其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顆粒物車間無組織排放《煉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4-2012)表4濃度限值,廠界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鉻及其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質處理”原則設計、建設、完善廠區給排水系統。設備間接冷卻排水,進入全廠凈環水系統;其他冷卻水、沖氧化鐵皮出水等廢水經連鑄濁環水處理系統后進入濁環水系統;凈環水系統出水、濁環水系統出水及煙氣余熱鍋爐排污水一并排入廠區中水回用站(1500立方米/小時),經處理后回用于全廠各用水節點,不外排。本項目建成后,全廠廢水年外排放量不得超152萬噸。
(五)嚴格落實聲環境保護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有效的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六)按“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固體廢物在廠內的堆放、貯存、轉移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相關管理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本項目電爐除塵灰、廢布袋依托濱江廠區現有除塵灰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生產線處置;其他除塵灰(除電爐外)依托東江廠區高爐灰、煉鋼車間除塵灰綜合利用生產線處置;塊狀鋼渣依托東江廠區爐渣綜合利用生產線處置;鑄余渣、AOD爐渣依托濱江廠區鋼渣綜合利用生產線處置;氧化鐵皮、濁環水系統泥漿返回燒結工段作為原料使用;廢耐火材料由供應商回收再利用;廢鋼回用于改建項目電爐作為原料使用;粒狀鋼渣委外處置。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分區防滲要求,項目新建和依托的危廢倉庫等應采取重點防滲措施,制定并落實土壤、地下水跟蹤監測計劃。針對部分地下水監測點位水質因子超四類標準的現狀,你公司應加強生產過程管理,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及時開展全廠土壤和地下水監測,如發現污染應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地下水治理。
(八)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要求,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采取切實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備環境應急設備和物資,建設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統和足夠容量的事故廢水收集池、護廠河等設施,確保事故廢水不進入外環境。
(九)按要求規范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志。按《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以及污染源自動監控相關管理要求,建設、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及其配套設施。按《報告書》提出的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實施日常環境管理與監測,監測結果及相關資料備查。
(十)你公司應對污水處理、粉塵治理等環保設備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健全內部環保設備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保設備設施,確保安全、穩定、有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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